上海自贸试验区散发的“正能量”是否辐射至改革的诸多领域?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郑杨在“上海金融大讲坛”自贸区一周年座谈会上表示,自贸区金融改革在制度建设、业务创新、市场平台搭建以及金融机构聚集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基本形成了自贸区金融开放创新的制度框架体系。下一步将推动资本市场支持自贸区建设实施细则的出台,完善本外币一体化的自由贸易账户体系。
金融创新制度框架形成
郑杨在发言中表示,自去年9月份以来,在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支持下,自贸区金融取得了四个方面的阶段性成果——
● 基本形成了自贸区金融开放创新的制度框架体系 “一行三会”发布了51项金融支持自贸区建设的政策措施。今年以来,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等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实施细则。特别是5月22日,人民银行发布了两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细则——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和审慎管理细则,为自贸区金融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 积极推进了自贸区金融市场平台建设 上海期货交易所在区内设立了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正在开展一些准备工作;上海黄金交易所国际板已正式启动;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区内设立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其他金融要素市场也在积极研究利用自贸区优势设立面向国际的金融交易平台或开发面向国际的金融交易业务。此外,还可研究文化与金融如何利用自贸区平台更好地结合,促进发展。
● 探索推出了一批有特色的金融创新成果 上半年,市金融办会同自贸区管委会等部门推出了两批金融创新案例,涉及到自贸区企业融资创新、支付结算创新、企业资金管理创新、对外直接投资创新等方面,整理归纳后让大家学习借鉴,以推动金融创新的发展。
● 大力聚集了一批金融和类金融的机构 截至8月末,自贸区持牌金融机构达87家,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类金融机构有450家左右。这些机构是我们金融开放创新的载体,也是重要的主体,能够为下一步金融产品创新打下一个基础。
郑杨表示,目前自贸区金融开放创新的制度框架体系已基本形成,涉及投融资汇兑便利化、人民币跨境使用、利率市场化和外汇管理改革。“同时还有两个方面,一是自由贸易账户的推进,6月份刚刚开始,现在约有3200多个账户。这些账户现在是本地的,以后还要推进外地的。还有金融市场的开放,金融机构的国际化等,都需要继续努力。”
金融创新力度还要加大
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一周岁”之际,金融改革下一步如何走?郑杨指出,区内的金融制度框架和平台都有了,金改“第二季”的创新力度还要加大。
“上周市政府专门出台了《上海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到要把握自贸区建设的重大机遇,不断提升资本市场开放水平等一系列的措施。所以对于自贸区金融创新下一步的发展,我认为首先就是要推动资本市场支持自贸区建设实施细则的出台。”
他在发言中表示,近期证监会正在研究资本市场如何进一步推动自贸区建设,也有一些实施细则要确立,要推动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完善本外币一体化的自由贸易账户管理办法。“5月份我们推出了人民币的自由贸易账户体系,下一步外币一体化的操作管理办法还要进一步推进,这样自由贸易账户才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例如支持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以自由贸易账户为依托开展自贸区业务,支持自贸区区内机构和个人依托自由贸易账户开展跨境双向投资。
市金融办还将进一步推动自贸区金融服务业的对内对外开放。上海支持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33条就提出,“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配合中国证监会逐步放宽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逐步提高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在自贸区内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的持股比例;逐步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在自贸区内设立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加快推进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自贸区内注册成立分公司或专业子公司”等。
此外还将支持金融市场在自贸区内设立面向国际的金融服务平台,推出面向全球投资者的产品和服务,支持区内金融市场平台与国际金融市场的连接合作,使之能够真正成为一个国际认可的金融市场的平台。进一步推动自贸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在境内发行人民币的熊猫债券,进一步推进债券市场的发展。
郑杨在发言中特别指出,自贸区金融安全网的建设还要加强,防范金融风险,使得风险可控,从而稳步推进金融改革。支持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完善自贸区金融监管体制,加强自贸区金融监管协调,推动建立健全自贸区跨境资金监测分析机制,推动金融监管信息与自贸区综合信息平台对接及互通共享。
新民网茶馆由新民网出品
微信号:newteahouse
无节操、有道理
最麻辣,最有趣的时事脱口秀!
你今天脑补了吗?
新民网事由新民网出品
微信号:xinminwangshi
突发事、新鲜事、有趣事
感人事、烦心事等你来爆料!
扫一扫,关注有礼!
侬好上海由新民网出品
微信号:helloshanghai2013
吃喝玩乐、上海故事、同城活动
每天热爱上海多一点
加入小侬家族就对啦!
版权声明:
• 在本网站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美术设计、程序及多媒体等信息,未经著作权人合法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获得著作权人合法书面授权的,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使用时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民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 您若对稿件处理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新民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电话:021-52921234转641111 021-52921234转 新民网 传真:021-62677454
邮箱:稿件处理 处理时间:9:00—18:00
[展开/收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09001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 |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 |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评论成功,谢谢参与!
